段立伟都得专门请假,那肯定是服从朗心公司的规章制度,然后从事的也是朗心公司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完美符合。
最后,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两份合同可以完美证明,确实是业务组成部分。
打官司就这样,根据规定收集证据往里套就行,谁套的更好,那就谁赢。
朗心公司和立下公司都没有请律师,这情况潘总专门找律师咨询过,基本上没什么翻盘的可能。
证据这么充分,没办法反驳。
所以全程都没引发什么大的波澜,更像是在走程序一样。
法庭辩论结束,审判长开口道:“双方没有再补充的内容了吧,那好,休庭二十分钟,然后宣判。”
听到这话,周云顿时笑了,居然直接就要宣判啊。
不过也正常,这么简单的案子不需要怎么样,证据这么齐全也不可能再翻天。
很快二十分钟过去,审判长当庭宣判,虽然段立伟和朗心公司的合同中充斥着“合作”以及“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的字眼,但实质上确实存在着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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