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仲达随即答辩道:“对证据一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予以认可,对证据关联性不予认可。”
“该份裁决中虽然没有载明已经相应款项转入专户,但其实已经转入了,只是因为工作疏漏,所以没在裁决中列出。”
“对证据二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予以认可,对关联性不予认可。”
“该证据只能证明我方在拆迁结束后两个月才把款项转给对方,但并不能证明我方当初没有实行先补偿后拆迁程序。”
这话听着有点拗口,但仔细看就会理解,我们后面把钱给你,并不能证明我们前面没把钱转入专户。
周云对此没说什么,继续说瞎话吧,法庭上说话,是需要证据来支撑的!
没有证据,什么都是瞎说。
王仲达然后开始举证,周云听的都有点想笑。
对方确实拿出了很多程序证明,但是最关键的,当时他们已经把钱转入那个专户的证明却没有拿出来。
这就说明什么,说明对方压根就没转!
果然,对方很快画风一转,开始拿出第三方公司的价值评估报告,拿出了打款给孙建设的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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