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守耕对李哲的回答也很满意,两人又商量了一些细节问题,随后签订了合作研发育种的协议。协议规定:李哲出场地、物资经费,帮助陈守耕组建研发团队;育种研发成功后,名誉权归陈守耕团队,种子的所有权和繁育权归李哲所有。

        签完这一份协议后,李哲并不是很满意。首先,他觉得以公司的名义签署会更正式一些。其次,以后最好还是找专业律师帮忙起草合同,隐患会更少。

        只是现在没有那个条件,也只能先这样了。等以后有了更好的条件,可以再补签合同,确保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至于说到成立公司,李哲是有这个想法的。国家也正式下了相关的法律文件,但实际上成立公司的名额有限,不是你想成立就能成立的。通俗地说,你得有关系。没关系的话,就只能等,等到政策更加明朗,等到没有了诸多限制。

        今年即便不成立公司,李哲这边也暂时能应付得开。但明年肯定是要成立公司的,否则很多事情就不好办了。蔬菜合作社属于村集体,而不是李哲个人,有些时候可以用,有些时候还是要分清的。

        成立公司的事儿不能再往后拖了,毕竟这玩意儿不是一天两天就能办成的,得提早做准备才行。

        李哲跟陈守耕谈妥后,又找来老李叮嘱一番。毕竟,他不可能一直待在大营村,有些事还得让老李帮忙来办。

        “爹,我不在的时候,陈老师和他的学生就得麻烦您照顾了。如果陈老师育种工作需要你们帮忙,你们也得全力协助。毕竟那些种子以后都是属于咱们的,关系到未来蔬菜的产量。”

        “老二,这个我都知道,你不需要说。我跟青禾能相处好,跟陈老师他们也一定能相处好。”老李应了一声反问道,“你准备分哪个大棚给陈老师做育种试验?那些新的大棚也都移栽了蔬菜苗,会不会有影响?”

        李哲说道:“我和陈老师商量了一下,有些蔬菜的种植环境不同,有些蔬菜种在一起容易产生病害,所以育种实验不会在一个大棚里进行。我准备将18、19、20这三个大棚的部分土地拿出来做育种实验。

        每个大棚的试验土地大约200平米左右,总共加起来是600平米,相当于一个大棚的面积。您觉得怎么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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