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为国征战数十年,劳苦功高,名垂青史。
今身体抱恙,理应静养。
所请,云飞已代为转呈委座,并获首肯。
公之忠勇,党国不会忘记。
云飞已擅自做主,遣人于南太行林县,为公觅地三十亩,备建小院,以供清修。
另。
将聘请公,担任我第二战区高级军事顾问之职,月俸照领,颐养天年。
至于第四十军,乃我华北抗日之重要力量,云飞必将妥善安排,使其再立新功。
望公安心静摄,勿以为念。
楚云飞,叩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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