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里行间,张启明的态度鲜明而坚决,对李嵩的主张更是毫不留情地驳斥。林越继续翻找,发现两人的争执并非仅限于奏疏,还有几封往来的私信,措辞愈发激烈。
其中一封是李嵩写给张启明的,墨迹潦草,显然是盛怒之下所书:“张启明!你屡次阻挠新政,莫非是与盐商勾结,中饱私囊?若执迷不悟,休怪李某不念同僚之情!”
而张启明的回信则字字刚正:“李大人身居高位,当以百姓疾苦为重,而非一味逢迎上意,搜刮民脂。盐税改革,我意已决,纵粉身碎骨,亦在所不辞!”
林越将这两封信单独抽出,放在一旁。从时间上看,最后一次书信往来就在张启明遇害前五日。如此激烈的冲突,足以构成杀人动机——李嵩若想推行自己的盐税政策,除掉张启明这个最大的障碍,并非没有可能。
但他很快又皱起眉。李嵩是正五品侍郎,位高权重,要杀一个六品主事,何必用如此复杂的“密室毒杀”?直接寻个由头将其罢官,甚至罗织罪名构陷,岂不是更简单?除非……李嵩有把柄握在张启明手里,不敢走明路。
林越暂时压下这个念头,继续梳理人际关系。他注意到,卷宗中多次提到一个名字——刘谦,张启明的副手,任户部主事助理,从七品。
关于刘谦的记录不算多,但有一份弹劾奏疏格外醒目,正是张启明亲笔所书:“……臣部主事助理刘谦,利用职权,虚报盐引损耗,贪墨官银三百两。证据确凿,恳请革其职,交刑部问罪……”
奏疏后面附着郡尉的批复:“刘谦贪墨属实,念其初犯,罚俸三年,降为文书,留部查看。”
时间是在半年前。林越摸着下巴沉思:被顶头上司弹劾,差点丢了官职,刘谦对张启明怀恨在心,也合情合理。而且刘谦身为副手,对张启明的作息、习惯甚至密室的情况,恐怕都了如指掌,作案条件比李嵩更便利。
但他同样有疑虑。刘谦只是个从七品文书,就算杀了张启明,也未必能取而代之,风险与收益完全不成正比。除非……他背后有人指使?
林越将李嵩和刘谦的名字写在纸上,用线连了起来。一个是有动机但动手不易的高官,一个是有条件但动机未必足够的下属,这两人之间会不会有关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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