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走到那几捆卷宗前,开始翻看。
这些卷宗大多是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张家丢了只鸡,李家的菜地被人踩了,王家的儿子跟人打架把人打伤了……大多是些调解之后就没了下文的案子,处理方式简单粗暴,要么是各打五十大板,要么是让过错方赔点钱了事。
林越耐着性子,一份份地翻看、归类。他看得很仔细,不仅看案情记录,还看处理结果和当事人的供词。他在快速了解这个世界的“司法体系”,了解这个世界的规则。
这个世界的破案手段,简直可以用原始来形容。没有现场勘查,没有证据链,甚至连最基本的逻辑推理都很少见。大多数案子,要么是靠人证,要么是靠嫌疑人的口供(很多时候是屈打成招),要么就是不了了之。
对于一个习惯了指纹、DNA、监控录像、犯罪侧写的刑警队长来说,这简直是难以想象的。
“如果我把现代刑侦的一套方法用在这里……”林越心里闪过一个念头,随即又压了下去。现在还不是时候,太扎眼的话,容易引来不必要的麻烦。
他继续翻看卷宗,时间一点点过去。窗外的阳光渐渐升高,又慢慢西斜,屋子里的光线重新变得昏暗起来。
林越伸了个懒腰,揉了揉有些发酸的脖子。他已经整理了大半的卷宗,胳膊上的伤口因为长时间保持一个姿势,又开始隐隐作痛。
他拿起最后一捆卷宗,准备快点看完收工。
就在这时,一份卷宗的封面吸引了他的注意。
卷宗的封皮是深蓝色的,边角已经磨损,上面用毛笔写着“城南王二柱溺亡案”,旁边标注着“已结”,日期是半个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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