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全网嘲讽!你拿什么翻案?
《刑诉法解释》第一百二十一条?
他扶了扶老花镜,脑子里飞速检索。这条规定非常细,讲的是“以引诱、欺骗等非法方法收集的言词证据”的排除规则,在司法实践中,因为界定困难,极少被律师引用,更少被法院采纳。
但这个陆诚,不仅用了,而且用得极其精准!
他将“胁迫”和“诱导”两个概念,死死地扣在了林薇薇和张浩的头上,直接攻击了一审判决最核心的那份口供的合法性!
这一招,釜底抽薪!
孙立群沉默了。
他从业三十年,见过太多油滑或者愚蠢的律师。
但这种一针见血、直击要害的风格,他只在那些传说中的京城大状身上见过。
“有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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