佩顿咂摸着嘴,他借来了奥胖和莫闻的戒指,又厚脸皮要来了史蒂夫史密斯的第一枚戒指(2003年他跟着马刺夺冠得来的),2000-2005年,连续六年的戒指都被他串在了一只手上。

        “物以稀为贵,多了自然就不值钱了。”

        这一次莫闻心中的激动褪去的比拿到活塞冠军戒指还要快,即便这枚戒指对他的意义远比活塞那一枚更加重要。

        “该死的可怜虫,小小年纪就没有了奋斗的目标。让我想想你接下来会怎么走,拿大合同,花天酒地,过自己想过的生活,嘿嘿,我仿佛又看到了一个混球的诞生!”被装了一脸的佩顿,很是真诚的“祝福”道。

        旁边的几个人闻言也跟着笑了起来。

        “别把谁都当成坎普,老家伙”莫闻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接过了戒指。“拿了总冠军以后你才会发现,总冠军其实并不是终点。”

        “咿——”

        佩顿撅起嘴,一副看你表演(装杯)的样子。

        “我且问你,赢(win)字的赢,你知道有几种写法吗?”莫闻扬了扬嘴角问道。

        “哈?”佩顿抬起眉头,有点不知所谓,他迷茫的看向了四周“还能有几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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