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夏凌霄眼睛黑亮,像小猫看到肉罐头,惊喜又感激。

        可明玺知道这都是假的,夏凌霄十七岁的时候就是这一套,抓到一点把柄就以此要挟,逼迫他当牛做马,然后摆出一副“多亏有你”的模样,两只眼睛亮堂堂的,甜言蜜语说一箩筐,搞得好像真的没他就不行。

        实际上呢,那封要放进时间胶囊里写给十年后的自己的信上,提到了家人朋友以及明恒在内的所有人,却唯独没有提他。

        高中那三年,他载夏凌霄上学,给她补习,帮她打水,替她值日,连用卷笔刀削铅笔这种随手就能做的小事也代劳,结果,就是在那样郑重其事的一封信上查无此人。

        说夏凌霄狼心狗肺都算客气了,她根本就是没心没肺。明玺完全想不通十年后的自己为什么会和她结婚。

        面无表情地拆开筷子递过去,看着夏凌霄脸上甜甜的笑容,明玺终于忍不住问出口:“我是不是杀人埋尸被你撞见了。”

        “嗯?”夏凌霄一怔,很快反应过来他的言下之意,将悬在半空的饺子塞进嘴巴里,两腮鼓鼓,略有些含糊地说:“想象力还挺丰富。欸,没有醋吗?”

        明玺找到醋包,撕开倒入饺子盒当中专门用来放置蘸料的小隔间,又在旁边的隔间里倒入辣椒油包。

        夏凌霄也没闲着,饺子刚咽下去就往嘴巴里填装了半块锅包肉。半块锅包肉能有多大,她吃的却像是一只贪心的仓鼠,充分展现出对食物的渴望。

        明玺看了好久她这样子吃东西,才逐渐意识到这是天生的吃相。他原本还以为夏凌霄在她爷爷奶奶家里吃不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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