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是肯的!”王穿云赶紧说,“我家虽已零落,我几个兄长尚在,他们求亲告友,总能凑出些钱,赎回田地的!只是不知永佃钱几何?多久一核?”

        帝姬睁大眼睛看着她,“永佃钱?”

        明清时期,“田底田面”被人所熟知,但很少有人知道这种习俗是自宋时始的。简单来说,地主的田佃给农民,可以短佃,也可以长佃,短佃不用说,人家说怎么分成就怎么分成,所以佃户是很不划算的——但地主也觉得不划算啊!佃户们帮佣们也有许多心眼,也会挑挑拣拣,要是那等能送礼进京跟蔡相公攀亲戚的狗大户肯定不在乎,可更多的中小地主自己也要下地干活,那田是断不能荒的!

        所以就如果有靠谱的农家愿意长租,地主拿“田底”,佃户拿“田面”,交一笔永佃钱作押金,在官府过了明路,从此这地就是他家十年二十年种下去,这事儿是很两全其美的。

        当然,佃户除了负担给地主交的租子之外,还要负担粮税徭役支移这些,这没办法,底层百姓总是很能忍耐,只要一年耕种下来能填饱全家肚子,再攒点积蓄,这日子再苦再累也过得。

        况且“蜀地膏腴,亩千金”,田少,但很能种出粮食来,“田面”相当值钱,能佃到田,有什么不知足!

        现在回过头看看帝姬开出来的条件:

        当她的佃户,只要将原本交给官府的粮税交给她,除此之外,没了。

        不需要承担徭役和支移,不需要和灵应宫分成,甚至连永佃钱也不需要出,这是什么概念?

        一言以蔽之——“村里发金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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