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半,尸体被抬走,送去殡仪馆进行保存。
......
早上。
五点半。
“死者名为陈伟,年龄20,男性,身高一米七五,学历为初中文凭。”
“现场没见凶器,在三十米外中刀遇害点,残留几个血脚印,与死者脚印不同,朝反方向离去。”
“初步判断,脚印属于凶手。”
“受害者中刀遇害地在离尸体所在三十米位置的巷子,遇害后跑至死亡地点,期间跑动致使出血加快,随即倒地又进行爬行,造成三次受伤,最终失血过多导致死亡。”
“此外,死者面部有多道创伤,同时凶手将凶器插进死者脑袋太阳穴中,怀疑为死后造成。”
天色蒙蒙亮,头顶一片灰,清冷的空气吸进肺腔令人精神抖擞。
刑警大队大队长陈长春猛抽一口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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