陆北霆虽然两年未归,但每个月都会给原主汇来十块钱生活费。
陆家人这边,本着别管什么原因进了一家门就是一家人的原则,将原主安排在了服装厂上班。
虽是临时工,但每个月有二十多块钱的工资。
加起来,足够她生活了。
可这些钱原主却没有支配的权利,一大半都进了养母的口袋。
即使这样,那王翠兰依然不满足。
她的两个儿子都到了结婚的年龄,逼陆北霆娶林夏的时候她就算计好了,俩儿子盖房子结婚的钱都要出在陆北霆身上。
隔段时间就让原主写信以各种理由向陆北霆要钱。
只要给的不满意,她就带着原主去部队大闹。
原主胆小懦弱,对养母的做法听之任之,也跟着去闹过不止一次。
当然她也有自己的小算盘,每次从陆北霆那要来的钱她都会偷偷留下来一部分贴补沈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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