绝对的重案!
这时林北突然想到了那兄弟俩说的“留置权”,便向着老李问道:“李警官,当时那两个搬家工人跟我说什么留置权,还说拿走我的东西是合法的,这怎么回事儿啊?”
“留置权?”
老李脸色变得有些怪异。
“没想到这俩人还知道留置权。”
“但是很可惜啊,他们知道的并不多。”
老李给林北解释起来。
留置权,是指债权人因合法手段占有债务人的财物,在由此产生的债权未得到清偿以前留置该项财物并在超过一定期限仍未得到清偿时依法变卖留置财物,从价款中优先受偿的权利。
行使留置权有两个很重要的原则。
第一,就是合法占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