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胜的高中同学——方追,在北大读完本科的他,目前正在读研,生活比本科期间自由不少。
身在京城,作为北大学生,方追早就感觉计算机会是未来的趋势,所以,他买了一台组装机电脑,不仅学会了上网,平时也用这台电脑在网上学习自己不懂的知识。
他自律性很好,电脑平时只用来学习。
已经自学了编程。
但在网上听歌,不影响他学习,偶尔学习累了,听听歌,也能放松精神。
而今晚,他也看到了曹胜写的《SuperStar》。
看到这首歌名,方追很惊讶。
既惊讶曹胜竟然能写歌,也惊讶曹胜竟然能写英文歌,他记得曹胜高中最弱的就是英语,就这一门课,他就能甩曹胜几十分。
仅凭这一门课,他就能曹胜怎么努力都追不上他的成绩。
“他把英语这块短板补上了?他怎么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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