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气就是这样,虽然在网上看的话感觉好多都是黑粉,好多人都恨不得他周某人去死。
但是在现实中感觉又是另一种情况,走到哪都好像有粉丝,有支持者。
而且这些支持者做什么的都有,比如法院的这些。
周云现在已经发现了不少法院的粉丝,这让他还是感觉很欣慰的,自己之前的那些事没有白做。
不过这个签名肯定是不能给的,周某人一般情况下是不会给人签名的,他认为没有必要。
案件材料收下,周云转身离开,他还真的很好奇,法院这边会怎么判呢?
指导案例这个东西毕竟是法院搞出来的,人家仲裁院自然是可以不听你法院的,不是说你法院让怎么判就怎么判,人家也是有自主权的。
之前不是就有过案例嘛,某法官上班路上骑车摔伤了,然后想确认工伤,但是当地的人社部门不同意。
那你说法官懂不懂法,肯定懂法的,但是人家人社部门认定不是工伤,他能做的也只有向法院起诉。
所以其实怎么说呢,我们普通人在生活中最重要的就是祛魅,法律工作者确实懂法,但也不要觉得那就怎么样了。
法律这个东西争议性是很大的,实务中是一个观点,法考中是另一个观点,理论界可能还有多个观点。
其中的一些观点都是隔壁本子国还有德国等国家的观点被法学家们搬运回来的,有的被应用到了实务中,有的则水土不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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