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当下,如果仲裁庭判决员工离职后仍然享有年终奖,那么会导致一个后果,员工们可以随便离职而不会受到任何的惩罚。”
“作为一份劳动合同,用人单位违约辞退的话要承担违约金,但是员工违约离职却不会有任何的惩罚,现在还要把本不应发放的年终奖发给对方。”
“那么在这样的情况下,将会导致员工离职更加的随意,更加的不负责,所以恳请仲裁庭支持我方诉求。”
这里他用诉求两个字其实是有问题的,不过这种时候也不会揪这类型的小问题也就是了。
周云笑了笑没说话,对于这个话题没必要辩论什么,或者说这是大家都明白的东西。
当初没有民法典,但是却有合同法,那么为什么在有了合同法之后还要专门设立劳动合同法,就是因为劳动纠纷很特殊,必须得有专门的法律进行保护。
试想一下吧,如果没有劳动合同法和劳动法,而仅仅是由民法典来调整劳动关系,那会是一个什么情况。
用人单位是具有绝对的主导地位的,哪怕现在有劳动法,用人单位依旧是强势的,为什么,因为用人单位对劳动者具有支配地位。
如果一切讲民法,那么可以想象一下,民法讲什么,讲意识自治,讲法无明文规定即可为。
那么也就是说,双方只要签了合同,那就得遵守这份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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