扯远了,周云现在就是把自己之前看过的案例都开始进行列举,然后从这些案例的证据方向来努力。

        为什么他这么笃定,很简单,一方面是系统的确认,另一方面则是因为那些伤痕。

        司法部门定罪的很大一个依据就是看身上伤痕,如果有伤痕的话,那么定罪的可能性极大!

        但是在周云这里,这个真的太过于画蛇添足了,这反倒暴露了对方的一些心态。

        写案例同样是一个思考的过程,周云越写就越有把握。

        至于说某些部门为什么没想到这方面,这个就不好说了。

        因为有的时候很难解释,就比如很多人都知道的那个鹦鹉案,你说检察官之前有没有想过这个问题,这个真的不好说。

        当事人认罪认罚的情况下,检方有时候就会对证据不那么重视了……

        人都认罪了,去了法院那不就是走流程嘛。

        懂不懂百分之百采纳率的含义啊。

        总之一句话,目前有些地方确实有这个倾向,那就是极力推动认罪认罚,好像只要认罪认罚了,那就什么都不用担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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