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对方没说,但他们这边不能装不知道。

        网上依旧很热闹,董教授发了分析案件的视频后,照旧又开始和一些律师们对线了。

        这次还是老问题,部分法律工作者认为,三角诈骗只是理论中的概念,目前我国没有明确规定,所以不能在实务中适用。

        其实可以去看看,有部分法律人就是这样,死抠规定,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既然法律没有说三角诈骗,那三角诈骗就不应该认定为诈骗。

        正儿八经的诈骗应该是两方的,通过第三方进行的诈骗,不能处以诈骗罪。

        那处以什么罪……不给判有罪,因为法律没规定。

        就是那种口气让你看了都想上去揍他们一顿。

        以其中一个叫“祝律”的,跳的最欢。

        你别管其他的,你就说刑法有没有规定,没有,那既然没有凭什么抓人家。

        “你们这些人啊,整天从国外搬一下法律名词进来,然后就肆意进行扩大解释,现在还觉得有理了,真的是可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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