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花区人社局这次是否会认定工伤,周云并不看好。

        无他,因为人社部门认定工伤,正常情况下是没办法进行辩论的。

        也就是说,你只能通过工伤申请书来进行说理,没办法当面和认定工伤的人来进行辩论。

        众所周知的一件事,书面申请和当面说理辩论那是完全两个不同的概念。

        如果书面说理效果好,那就不用开庭辩论了。

        而一般情况下,如果是特别复杂的工伤认定,那得开听证会,但是同样众所周知的一件事,正常情况下很少会那样做。

        那在这样的情况下,人社局的很多工伤认定就带着机械性,规定说是四十八小时,那肯定不能超过四十八小时。

        就算是超过一分钟,那你这也就不算工伤了。

        这不是周云把他们想的不好,而是前世这类型的案子他见过不少,可以说人社局是不可能突破这个规定的。

        原因很简单,规定是四十八小时,超过了你不给认定工伤,那谁也不能说你有问题。

        基层在这种问题上一般是不会轻易做出改变的。

        也因此,周云这一步就是在走程序,就是说你们不管认不认定,先给我把程序走完,给出一个结论来,我好再走下一步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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