走了一会后,周云开始在笔记本上写。

        第一,被害人在一个月之后才报案,不太符合常理,可能在这一个月内发生了什么事,需要和当事人进行再次沟通。

        虽然公安机关肯定也调查过,但说实话,在证据很充分的情况下,对被害人的调查就可能没那么充分了。

        第二点,尝试把不合法的要钱变成合法。

        民法典说了一大堆,反正意思就是不能和第三人要钱,但是不是可以从法理的角度来推一下,看看能不能找到支持的规定。

        如果有法律基础,那就不能算非法占有了。

        写到这里,周云犹豫了一下,然后写下了三个字:配偶权。

        配偶权,这是前世理论界和实务界存在极大争议的一个权利,在我国的现行法律体系内没有明确规定。

        但这是本案办无罪的一个关键!

        如果真的可以明确配偶权,那么就好说了,抛开婚姻家庭编的内容,从侵权责任的角度出发,走共同侵权的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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