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相当于给当初的案子弄了一个后补规定。

        听起来依旧有点耍流氓的感觉,但在法律逻辑上是没问题的。

        而在视频中,周云同样用十分明确易懂的话把原理都解释的很清楚。

        这也是周氏法则第四条,见人说人话,见鬼说鬼话。

        很多法律工作者,尤其是一些律师,在面对客户的时候总是要飚一些法言法语,结果说完了,客户依然晕乎乎的不知道你说了个什么玩意。

        这就是没脑子的表现。

        法言法语不是不能说,是你没必要和客户说,因为有些客户他听不懂你说的那些玩意。

        专业性不是在这个时候表现的。

        面对客户就应该说那些他们能理解的大白话,法言法语则留给法官和对方律师。

        所以周云在之前直播的时候就这样,都说大白话。

        视频里自然也是如此,必须得说的让大家能知道你说了个什么东西,你的逻辑是怎么推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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