董运良又发出了一篇文章,核心观点就两个,一个是这事和周云没关系。
另一个则是,根据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周云在京海做的那个案子依旧是有问题的。
法不溯及既往原则,很多非法律专业的人都听说过,说人话就是现在的法管不了以前的事。
新法和旧法衔接的时候往往是问题最大的时候。
最典型的就是民法典了,对于法律适用问题,最高法出台了一堆的司法解释。
同样还有前段时间吵的火热的新《公司法》第八十八条,同样是圈子里吵的火热,普通人不太清楚的东西。
而现在,董运良拿出来的就是法不溯及既往原则。
不得不说,作为一个法学教授,董运良自然是有两把刷子的,毕竟是吃饭的本事。
文章发出去后引来了一堆人的认同。
“天天向上”:我也很好奇为什么你们会那么激动,这事和周云没有半毛钱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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