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就是说,只要你有一定证据能证明行政行为可能违法,那起诉后行政机关就要自证清白!
好了,我现在起诉,你没有履行资金监管职责,给我的当事人造成了严重损失,你怎么自证清白呢?
你是不是得把监管账户的明细以及开发商报上来的提款材料什么的都拿出来证明说,你已经履行了监管职责呢?
那就得了,监管明细对方自己就得拿出来,根本不需要再去诉。
这就是周云的另一条路,或者说是他最习惯走的路,那就是不管在什么案件中都保持主动!
至于说为什么之前不用呢,因为缺少重要的证据,那就是林吴支行出具的调查结果。
没错,这调查结果又被用到了这里。
单纯说现在房子烂尾监管资金没进账户这个,不一定能够,但是如果加上贷款去向的话,那就好办了。
李大爷温雨荷等几个人都已经网签了,但是李大爷那五家的首付和贷款都没有进监管账户!
这就涉及到了另一个问题,理论上来说啊,理论上,预售资金必须进入监管账户,有了这个凭证之后你才能办理网签备案!
看到了吧,其实规定真的很周全,但是奈何没人遵守。
那问题就来了,首付和贷款都没进监管账户,那是怎么网签备案的,你们那边怎么审核的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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