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天行政院任命陈沂南担任最高行政监察总务处处长,其军法处总务处处长的职位保持不变。

        长官部的领导看着陈沂南,不仅仅是叶安然感到意外,他也感到意外。

        他决定成立行政监察机构,是因为在办公室收到了一封举报信。

        举报信里有很多行政要员贪污受贿的证据。

        同时,举报人建议应天行政院,军法处对最高军政人员展开调查,并督促应天成立反贪污受贿局。

        为了和举报信上提供的建议有所区别,长官部的人考虑之后成立了行政监察总务处。

        行政监察总务处有调查,法办贪污,受贿军政要员的权力,享有调解权、弹劾权、裁决权、判决权。

        长官部对于反贪行政监察处的成立,是比较满意的。

        只有少数人反对。

        领导看着进入会场站在会议厅各位长官身后的行政监察员,他疑惑的看向叶安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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