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可随经验、环境或技术改进而变化。
识别标志是犯罪人为满足深层心理需求而实施的非必要行为,具有个人化、仪式化特征,目的是为满足幻想、情感需求或心理补偿。
其在不同案件中高度一致,反映犯罪人的稳定心理模式。
惯用手法是实用导向,解决如何犯罪的问题,识别标志是心理导向,解决为何如此犯罪的问题。
大多数执法部门采取的调查思路,都是在调查惯用手法,通过惯用手法锁定犯罪人。
侧写则直接通过调查识别标志来锁定犯罪人。
见伯尼听得云里雾里,西奥多总结道:
“惯用手法是犯罪人为达成犯罪行为必须要做的事。”
“识别标志是犯罪人在犯罪过程中的非必要行为。”
他拿厄尔一家灭门案举例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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