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子监预科:通习经史策论,卒业可入国子监或应考诸专科学堂(含武学、水师)。”
“三曰:定财用分担之法。
办学经费取“官民协济”:地方官府筹十成,国库补五成。
先试于商税开征之地(今山东、山西、顺天府),俟成效著,渐次推行。银钱专储于学政库,州县不得挪移。”
“四曰:归礼部统辖以专责成。
凡小学立废、教职考绩、银钱稽核,统归礼部总摄。
请仿“水务专务大臣”例,增置内阁教育专务大臣一员,总揽学政兴革。”
最后苏泽写道:
“蒙学乃百年树人之业,今立此制,可使寒门得启牖之机,边陲获弦诵之化,专才备国用之急。”
写完奏疏,苏泽将这份奏疏塞进了【手提式大明朝廷】
——【模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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