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回去了。”
醉眼惺忪躺在沈婉晴摇椅上的毓朗双手趴在摇椅扶手上,侧过身子半个屁股悬空,扭过头去看妻子。
“什么不回去了?你不回去还是我不回去,难不成大爷要陪我住在家里,不回去了?”
春纤端着正热的醒酒汤进来,沈婉晴想装一回贤惠抬手去接,没想到瓷碗碗底都烫得厉害,手一下就缩了回来。
“你放着让她们弄,你别什么都插手。”
“没插手,就是顺手接一下,又没干什么。”
毓朗拉过妻子的手,掰开她的手指皱着眉头去看沈婉晴被烫红的指腹。他发现自己的妻子什么事都要搭把手,丫鬟端茶进来,只要那会儿有空,她就会顺手把茶给倒上。
一次两次的毓朗觉得这人挺贤惠,但这几天次次都这样,就连早起时洗脸的热帕子,她都趁春纤转身去找东西的时候自己拧了。
身为赫舍里家养出来的小爷,毓朗不大明白这种小事她干嘛自己动手。想问问吧,又觉得自己跟沈婉晴的关系还没到那份上。
直到今天中午,自己坐在岳父身边,沈大人起初装得还挺像那么回事,酒席过半喝得差不多了,这才拉着自己的手来来回回絮叨,自家姑娘是个老实头儿,嫁过去了希望自己对她好点儿。
沈家不缺钱,眼下也不缺势力。自己的大舅哥已经考中秀才了,再沉下心来多读几年说,说不定真能中举。
在旗的人家能出个举人,即便考不上进士,家里也能想法子给他谋个外放的官儿。如此一来,沈家起码还有一代人的富贵日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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