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面她慢慢开始参与修改法条。
随着经手的法条越来越多,她再出去打官司的限制也就越来越多。
有规定啊!
律师曾以立法参与者身份接触未公开的立法信息,要主动回避相关案件。
而舒姣呢?
经济法、社会法、民法、刑法……
她几乎是接触了个全。
这让她能从什么案子再下手?
尤其是婚姻法。
经过她长达十几年的努力,终于将家暴判离写进法条中,又将家庭主妇的劳动也算在婚姻贡献当中,为家庭主妇争取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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