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意思是让我做见不得光的外室,娘也不怕传出去让人戳脊梁骨?”
都说妻不如妾,妾不如妓,妓不如偷。
做人外室是最最下贱也最令人耻笑的。
钱氏和曹文都在,王氏没想到春喜会这样直白地说出来,老脸顿时臊得通红。
她强词夺理:“大少爷何曾说过要让你做外室,你若真的对大少爷没有爱慕之情,为什么不敢继续留在大少爷身边伺候?”
有三年功劳在,春喜要留下继续做卫凌泽的贴身丫鬟,便是正妻过了门,也不能发卖了她去。
只是会变成眼中钉肉中刺,日日被磋磨罢了。
王氏的不可理喻刷新了春喜的认知,她讥讽地看着王氏:“反正人我已经得罪了,娘若当真不愿将我嫁出去,咱们一家人一起下黄泉正好也有个伴儿。”
扔下这话,春喜低着头大口大口地吃饭。
王氏却如鲠在喉。
内容未完,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