听到“很多国家”和“商队”,唐娜瞪大眼睛,但她的叔叔却阻止她继续追问。
“我们现在不用讨论这个。”克雷顿说,他把话题拉回正轨。
既然和血爵打过交道的矮人们都认为血爵不足为虑,那他们应该着重对付潘。
经过简短地讨论,他们决定立刻带着爱德华兹的脑袋去此方国靠外围的农田,将那里当做决战一个十二尺高的怪物的阵地。
田间遍布发青的麦苗,而他们要在麦苗的掩护下挖一些隐蔽的陷坑。
克雷顿一向讨厌兔子,很多骑手都讨厌兔子,因为这种生物会在地上四处打洞,开口和马蹄差不多大,旁边则长着草作为掩护,让人难以察觉。马匹在奔跑时如果不慎踩到兔子洞,它们的蹄子就会正好陷进去,然后因为奔跑的惯性作用把腿折断。
现在,轮到他们使用兔子的战术了。
不需要把潘的腿摔断,只要能让它摔跤,他们就有攻击其要害的机会。
田地经过翻耕,土壤比别处更加松软,体重越大的生物越容易***扰,他们不用把陷坑挖得太深,只要潘能够踩进去,它的体重会自我完善这个陷坑。
一个超过十尺高的生物必然有一对大脚,为它定制的陷坑范围于这里的猎手们而言没有那么大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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