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62年,坤沙向缅甸政府宣誓效忠,被任命为“弄亮地区民众自卫队指挥官”坤沙得到此合法身份,简直如鱼得水。
他一方面在自己的控制区大力发展罂粟种植,并设关建卡,征收毒品过境税,建立吗啡和海洛因提炼厂,直接生产和销售毒品,另一方面他击败和收编各地小股贩毒武装,扩大自己的势力。
逐渐地成为“金三角”最大的毒贩,他控制了“金三角”70%的毒品生产和大部分贩运业务,因此,他曾洋洋得意地自称为“鸦片大王”
此外,坤沙在缅甸和泰国均拥有土地。
房屋和其他产业,又委托其亲人在泰国的曼谷、清迈和夜丰颂等地为他化名经营珠宝商店。
在他的好几名大小老婆中,据说有一名是缅甸曼德勒的拥有捕渔船队的女富翁。
坤沙的儿子和女儿都有送到美、英和澳大利亚求学的。
坤沙曾和台湾当局在缅甸、泰国的特务机关、“外交机构”等有过勾结。为此1969年,台湾当局曾委托坤沙为“华侨协会联合会第四届执行委员会参事”(一说“委员”以此拉拢坤沙为台湾当局的“反攻大陆”和破坏活动效劳。而坤沙也同台湾当局保持一种若即若离的关系,以求抬高身价。
1969年10月,新任缅甸东北军区司令的史定上校,从司令部所在地东枝向坤沙发出邀请电报,请坤抄前往出席一项紧急军事会议。
并派飞机到腊戍恭候,这是一项隆重的礼遇,坤沙踌躇满志,毫无戒备,全然不知隆重的礼遇正是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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