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听到这个特征,沙菲尔就知道自己的计划已经有了至少50%的成功率。
原因无他。
【他每天都来。】
沙菲尔的记忆力非常出色,只要她愿意,哪怕是十年前有一面之缘的粉丝都能记得清清楚楚。
莎朗就此笑她不如去做偶像,一场签售会下来保证每个粉丝都能感动得热泪盈眶。
而斯摩格更不用说。
他太显眼了。
一个白发、叼雪茄、衣服有毛领的高大男性,背后还背着一把长武器。
只要不是瞎子就都能记住他!
作风正派,性情严肃,沙菲尔脑中闪过他人对斯摩格的评价,她旁敲侧击了好几个人,终于做出决定。
不怪她如此小心,作为一个手无缚鸡之力的平民孤女,如果斯摩格是个坏人,天然的身份与武力差距就能让她完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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